导读:本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生了哪些大事要闻?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修订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适用于开展国家工业遗产认定、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确定了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本周(2023年3月13日—3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布了哪些重要政策?发生了哪些大事要闻? 本周要闻回顾
■ 工信部修订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印发
■ 第17届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和技术标准论坛举行
■ 工信部公布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 工信部部署做好今年信息通信业安全生产工作
■ 工信部加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实施,指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工信部修订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修订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适用于开展国家工业遗产认定、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1—7条)明确了开展国家工业遗产工作的依据、国家工业遗产的定义、工作原则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的职责分工。第二章认定程序(8—11条)明确了国家工业遗产的申请条件、流程及提交的材料等事项。第三章保护管理(12—17条)明确了遗产所有权人的主体责任及保护要求。第四章利用发展(18—25条)提出了支持利用国家工业遗产相关资源建设工业博物馆、发展工业旅游、培育工业创意等发展方向,加强国家工业遗产宣传报道和传播推广、弘扬工业精神等要求。第五章监督管理(26—30条)明确了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公司总部及遗产所有权人对国家工业遗产应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第六章附则(31—32条)明确了办法适用情况以及解释主体和生效时间。修订版《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产业〔2018〕232号)同时废止。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印发
为了规范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保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规定了明确举报处理基本要求,规定受理要求,完善办理程序,规范分类处理要求,细化答复、移送等处理要求等制度。
第17届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和技术标准论坛举行
3月15日,第17届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和技术标准论坛以视频连线方式在北京和台北同步举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表示,大陆将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标准是新型工业化的技术基础。希望两岸业界加强技术创新、推动共通标准、构建产业体系。
工信部公布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确定了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梳理、总结、报送示范成效,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加强新模式应用宣贯,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部署做好今年信息通信业安全生产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3年信息通信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治理能力、夯实安全基础,防范化解通信建设工程、网络运行等各环节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高水平安全支撑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明确要完成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突出特殊场景保护、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等六项工作任务。
工信部加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实施,指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总台“3·15”晚会曝光的部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不过关现象。下一步,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新标准宣贯实施,指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一是加强新标准宣贯。面向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企业及相关销售商,在重点产区持续开展新标准宣贯活动。二是指导生产企业严格遵守新标准。组织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新标准生产。三是引导生产企业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和标准化委员会作用,向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提供专业检测技术辅导,引导企业加强检测能力建设。
(节选)
原标题:工信领域本周(3月13日—3月19日)要闻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