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正式分线管理封关运行。这是新时期“一国两制”的新实践,给仪器设备在内的多类产业带来发展机遇。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区域和产业规划部部长王福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封关运行为高新技术行业带来利好,特别是国内有很大市场但高度依赖海外零配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如电子显微镜制造业,可以依托加工增值30%的政策进入内地市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封关运行的相关政策中提到,“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从合作区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什么是“分线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9月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合作区实施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税收政策,人员进出高度便利的分线管理政策。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封关运行后,货物方面,符合条件的货物经“一线”进入合作区免税,其他情形予以保税;经“二线”进入内地按规定征收进口税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物品方面,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经“一线”进入合作区,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且符合有关规定予以免税,“二线”进入内地参照自澳门进入内地的进境物品适用的有关规定监管、征税。
仪器设备利好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3月23日发布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提出,广东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要素保障等方面对电子元器件、计算机、信息、生物、新材料、环保、机械装备、精密仪器设备等鼓励类产业予以积极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3年12月15日印发的《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提出,建立合作区科研试点单位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对合作区科研设备、样品、试剂、耗材等物资入境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024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在合作区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区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定机构,以及在合作区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模具及维修上述商品用的零配件、基建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已装配的各种材料制透镜、棱镜、反射镜及其他光学元件,作为仪器或装置的零件、配件等“一线”不予免税商品清单内的商品适用保税政策;对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按规定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